关于服装销售合同范文汇编四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服装销售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服装销售达成以下协议:
服装名称:毛衫、T恤
商标或品牌:发财羊
第一条:甲方保证提供的服装符合国家的相关质量要求或双方当事人约定标准。
第二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
第三条:甲方负责所提供品牌服饰产品及售后服务,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货款支付:乙方收到货物后支付100%货款,乙方未履行付款义务的,产品所有权仍属于甲方所有。
第五条:甲方代为办理运输事宜,货交承运人,运输、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如对甲方提供的货物有异议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期从乙方提货时开始起算。否则构成甲方货物符合法定或约定质量的证据。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九条:双方就本合同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者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第二条 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条 交货期:自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 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乙方通过物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所有权自甲方签收之日起转移,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加盖合同章),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根据货物清单内容验收货物。
第六条 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
第七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甲方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乙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给甲方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除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端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条 交货期:自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 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乙方通过物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所有权自甲方签收之日起转移,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加盖合同章),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根据货物清单内容验收货物。
第六条 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
第七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甲方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乙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给甲方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除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端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上海金运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经销协议如下:
一、 甲方授权乙方在 经销莱珂服饰。
二、 甲方以商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4.5折作为乙方结算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运费由乙方负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本市内运输由甲方承担。
三、 乙方自行看样定货,发货后不作退换货处理。如有质量问题,货到三天内通知甲方,并发回给甲方鉴定,过期不再处理。
四、 乙方在该地区经销期间,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做好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
五、 甲方授权期限为半年,经甲方对乙方销售业绩考核,再协商制定续签手续,或转为连锁经营点。
六、 如有下列情况,甲方不需经乙方同意,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且由乙方自负一切责任:
1、 有违反本协议之事的行为。
2、 不能及时给付货款。
3、 提供畅销产品,供同业仿造。
4、 对外促销等广告,未经甲方事先同意而实施。
5、 乙方违反以上条例,经口头劝告无效,再发书面通知限期改正,如还不思改过,经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七、 协议期满,自动终止双方义务。
八、 协议期间,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点处所管辖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上海金运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名称:
地址:上海市浦东金桥金东路258号 地址:
电话:58990200 电话:
法人代表: 店铺面积:
签协人: 店铺地址:
签协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乙方运输方式:
运输送达地点: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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